我和老爸的相處,在百分之九十九的狀況之下,可以維持一個很好的關係,除了要做一件事情之前,而那件事情就是搬家。在物品價值的認知上,我們展現了很大的歧異性,我是能不丟的東西就盡量不要丟,因為不知道哪天你用得著;而我老爸則是希望保持空間的整齊,希望我能把東西都丟掉。好吧,丟或不丟這本來就是一個問題。
不丟東西本來不是問題,問題在於如何把東西搬回來,以及如何在家裡堆這些東西等兩個問題。為了把這四年的東西整理好,我足足花了一個星期忙著整理和打包東西,或許一個星期的時間有點誇張,但是對比四年以來所造成的髒亂,一個星期的時間還算是十分划算。
為了把東西搬回台北,就到網路上找了一個提供自助搬家服務的業者,或許更正確的說他只會幫我把東西載到目的地,但是不提供搬運的服務,所以我嘗試和他商量是否能夠幫我搬運,而代價當然就是額外經費的支出。其實就某個程度來說,某句讓人感覺有點自大的話其實是很正確的,那就是能夠用錢解決的事情,都算是小事!而我相當慶幸我作對了這個決策。
凌晨五點從台中出發,我猜是因為司機對於路況不太熟,所以繞了遠路而多花了很多時間,嚴格說其實這也不算壞事,因為讓我有機會跟他從台中聊到台北。司機很健談也很有想法,特別是當他知道我的身份之後,一直和我聊國土規劃、政府施政、全民健保與企業經營等議題,其實我覺得他的想法很新穎、也很正確,不過只是過於理想化而可能難以執行。
我問他為什麼不找一份正職的工作,要來幫別人搬家呢?我的意思是幫別人搬家實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,比方說他今天的行程就是就是凌晨從台中出發到台北,上午從台北到高雄,晚上又要從高雄拼回台中,一天可以接三個到四個工作,實在需要過人的體力和耐力。他說因為家裡欠債,加上自己學歷不高,假如有正職工作的話,每月薪水的一部份就要強制清償那些債務,而剩下的那些錢根本養不起老婆和小孩,所以才選擇這種賣勞力的工作。
這兩天心情比較不好的時候,我總會想起這個搬家工人,他看起來比我年輕,不過社會經驗和遭遇卻比我悲慘的多,想到他的遭遇與辛勞,其實會讓我自己覺得蠻幸運的,和他的生活相比,我的生活的確算是輕鬆不少的。快樂和滿足的確是一種心理狀態,追求快樂和滿足的途徑,可能不在於得到的多而在於計較的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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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名其妙還是難以忘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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